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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的道路、消防通道、地下车库、化粪池、窨井等重点部位和电梯、供水、供暖、供气、供电、消防、雷电防护等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及时联系相关专业单位处理。在安全隐患排除前,应当及时发出警示,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简单的说,物业公司对其服务区域的有关设施、设备要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联系处理,隐患消除前要进行警示并报告。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钡谄呤豕娑ǎ骸拔镆捣衿笠涤Φ卑凑瘴镆捣窈贤泄赜诎踩婪兜脑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nbsp;
两相对照,原来物业公司是按国家有关物业服务规范、标准与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安全服务,现在还要遵守地方法规的安全工作要求,新增了: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联系处理,隐患消除前要进行警示并报告的安全工作责任。
还要注意的是,《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新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最终用户的分户计量表或者最终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并承担维修、养护和更新的责任,有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备菡馓跤氲诹盘豕娑ǎ镆倒径晕镆倒芾砬蚰诘淖ㄒ稻枋┥璞该挥腥粘<觳樵鹑?,但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公司对这些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也有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联系处理,隐患消除前进行警示并报告的责任。
这样的规定,对保障物业安全当然有好处,但给物业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上投入人员少、人员老化,专业能力弱,很难发现安全隐患,更缺少资金和意愿处理安全隐患。
希望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业主知道这一规定,加强监督;让物业公司知道这一规定,加强自身建设,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承担起监督责任。更重要的是要引导物业行业走专业化、规?;姆⒄沟缆?。
(作者:汪黎明 省应急管理厅原一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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