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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松县安全教育培训中心
安全培训机构备案延期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定,经对延期备案材料评估,宿松县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具备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5日。
培训范围:宿松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特此公告。
? 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